各院、部:
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了以张丽莉、韩国祥、马祖光等为代表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谨治学的优秀教师先进典型,为弘扬他们的高尚品德,省教育厅决定今年起在省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同时借助其他媒体开展宣传学习。为进一步挖掘我校的优秀教师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材料。现就我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师标准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师育人的神圣职责。
4.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基础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关爱每一名学生,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6.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7.在学校和当地具有较高的影响,先进事迹比较突出,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
二、征集要求
1.征集的材料包括本人先进事迹电子文稿(5000字以内)、纸质文稿一份和电子图片(十幅以内)。
2.必须保证征集上来的优秀教师立得住,树得稳,真正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3.各院、部征集1-2份,如有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可适当增加。
4.征集时间截止到4月上旬,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孙晓芳 马翔宇
电 话:82191972
电子信箱:jsjx@nef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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