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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宣传和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3  来源:   点击量:27

各院、部,各部门:

教育部联合中央主要媒体和教育媒体已进行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3]25号)精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宣传和学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对于传递立德树人的正能量,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学习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短信、邮件、微博、网站以及宣传橱窗等媒介,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等已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广大教职工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进行学习。

三、深入学习,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教书育人楷模的崇高精神,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通过主题研讨、演讲、征文以及师生座谈、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引向深入。各学院要抓住新教师入职培训的契机,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热爱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

(教育部门户网站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介绍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590/201309/156693.html

请各单位于122日前将开展学习活动情况书面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sjx@nef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913       

 

先进事迹.doc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